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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学森两次交高额党费

2001-06-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钱学森是我国杰出的科学家,航天科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秘书涂元季撰文记述了钱学森同志在几十年的党员生涯中交党费的两件事。

一件事是1962年,钱学森著《物理力学讲义》和《星际航行概论》,由科学出版社出版。这是两本科学巨著,稿酬自然不少,有好几千元。这在当时,即使够不上“天文数字”,也是一笔相当巨大的收入。那时还处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若能得到10元20元的额外收入,用来吃两顿饱饭,已是莫大的享受。但是,这么一大笔钱并没有使钱学森动心。当他拿到这笔稿费时,连钱包都没打开,转手就作为党费,交给了党小组长。

第二件事发生在1978年。当时“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开始落实各方面的政策。钱学森的父亲钱均夫老先生原在国务院文史委员会上班,1969年去世。但因“文化大革命”的冲击,从1966年起就不发工资了。所以,钱老先生在去世前三年未领到一分钱工资。到1978年落实政策时,给钱均夫老先生补发了3000多元的工资。然而,钱老先生已经过世,钱学森作为钱均夫唯一的儿子,自然有权继承这笔报酬。但是钱学森认为,父亲已去世多年,这笔钱他不能要。退给文史委员会,人家拒收怎么办?钱老说,那我只有作为党费交给组织。所以这3000多元也交了党费。

(《文汇报》20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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