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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难撑“保护伞”

2001-06-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社会医疗保险只能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超过基本保障线的大病医疗必须由商业保险来完成。但目前商业医疗保险存在着品种少、保险范围小的问题,仍难以弥补“超额”的医疗费。

商业医疗保险分为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保险两种。只有10余种疾病被列入重大疾病保险范围。可大病何止十几种,像胰腺炎开刀一般需10万元以上,大面积烧伤可能需要几十万元。而且,有时“小病”也要花大钱。再如,一名重度老年痴呆患者一年的护理费用约为2万元,但在我国发病率已很高的此病还被排除在保险之外。

住院保险一般分为补贴型和费用型两种。补贴型险一般只有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费用型险虽由保险公司承担一切费用,但投保的最高额度受到限制,非器官移植类疾病,最高额度不足6万元,器官移植为10万元。

门诊险少得可怜,目前只有2一3家公司设有门诊费用险,且限制较多,看病后要报销也很麻烦。

(《新华日报》2001.6.14朱源根文《文汇报》2001.6.18慎海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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