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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告母校父亲遭株连

2001-06-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96年11月,四川师范学院推荐何春环到四川大学攻读硕士学位。2000年6月,何春环不仅硕士毕业,还考取了四川大学古典文献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然而,何春环却因当初和母校四川师院签订的一纸合同而无法入学。

原来,四川师院在当初推荐何读研究生时,让她必须签订一份《保送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书》。该合同规定,研究生毕业后必须回校工作,不能继续学习或到其他单位谋职,否则不予推荐。尽管何认为这份合同不太合理,但为不放弃机会,她最终还是在合同上签了字。如今,四川师院以何春环与学院签订“读研毕业后回校工作”的合同为由,阻止其读博。何春环为此于2000年9月23日向法院状告母校非法剥夺其读书权。

2000年12月4日,四川师院有关领导找到何春环的父亲、四川师院教授何尊沛,向他宣布:校党委常委会议决定,免去何尊沛研究生处长职务。按有关领导的解释,何尊沛之所以被免职,是因为何春环的读博问题,给学院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所致。

何尊沛认为,在何春环起诉学院以前,院领导还表扬他是中层干部中最优秀的,他本人也没有触犯中央关于干部任免条例中的任何一条。学院免去其职务完全是封建株连的做法。时至今日,何尊沛仍在到处奔走呼号,要为自己被免职一事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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