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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罚款 如何惩治假月票

2001-07-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山东省济南市公交车上使用假月票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一位驾驶员说,他有时跑一趟车能发现四张假冒月票。据估算,假冒月票每年给公司带来的损失,至少在几十万元。

而打击假月票的惟一依据就是公交总公司自己规定的“涂改、冒用、私自更换照片、伪造月票者,罚款500元”,这一规定写在了月票的反面,现在基本上已成一句空话。事实上几乎没有一次是按这一规定执行的。一般只是将假月票没收并让对方补上当次的票款。

公交总公司的一位负责同志讲,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简单,规定是公司自己制定的,没有法律效力,驾乘人员包括公司也都没有执法权。如果真按月票上写的规定罚了乘客款,乘客和公交公司打官司的话,公交公司有可能输。

(《生活日报》2001.6.29雒武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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