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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状告母校非法录取

2001-07-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98年7月,江苏省武进市何建宇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填写了淮海工学院“应用电子技术”和“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在“其他专业是否服从”栏中填写了“不服从”。但该校将何建宇录取后安排在“水产品加工”专业。何建宇认为,淮海工学院擅自强行安排自己专业,属于违法录取,遂于2001年5月向连云港市新浦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其各种经济损失4万元。此案近期将作出一审宣判。

(《江苏法制报》2001.6.26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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