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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向罪恶妥协

2001-07-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98年5月,广东湛江市16岁的陈冰到离家不远的一家五金店做工。7月13日,老板陈如金残忍地强奸了陈冰,并威胁她:“你讲出来我就杀了你全家。”

陈如金给陈冰定下规矩:不管在什么地方,必须随叫随到。迫于陈如金的淫威,陈冰一次次地屈从。10月12日,陈冰辞工回家。她以为可以摆脱陈如金的蹂躏了,可是陈如金就像幽灵一样,晚上在她家屋前屋后打暗号,每次陈冰都拖着沉重的腿走向黑暗。

陈如金对陈冰长期惨无人性的奸污导致陈冰身心备受创伤,她的下体常有血流出,为此,陈冰四处求医,精神几乎崩溃。1999年3月31日,陈冰终于忍不住身心巨大的伤痛,把自己长期被陈如金奸污一事告诉了母亲。陈冰说:“妈妈,你帮我去告倒那个坏蛋吧。”可是,女儿等到的是一番教训:这事不能张扬出去,说出去了,你将来还怎么有脸面嫁人?我们家又有何脸面见人?等你治好病嫁远些,嫁到那个坏蛋找不到你的地方。

陈如金仍不断地到陈冰家的屋前屋后发暗号,直到陈冰的父亲出来,陈如金才扬长而去。陈冰抑郁成疾,2000年5月28日,精神失常的陈冰用利器割伤睡在同床的姐姐后自杀身亡。

备受凌辱的女儿死了,陈冰父母才想到了为女儿喊冤叫屈。陈如金一度狡辩,公然说他和陈冰是自由恋爱。但陈冰的日记记述了她被奸污和治病的整个过程。一审陈如金被判了10年,陈冰家人不服,已上诉。

记者手记:假如,陈冰第一次被奸污时,她或她的母亲能勇敢报案;假如,当陈冰把被奸污的一事说给母亲听时,听到的不是陈腐的贞节观;假如,当恶棍陈如金夜半来发暗号时,陈冰的父母不再息事宁人……

陈冰之死提示人们:法律给了你武器,别向罪恶妥协!(《羊城晚报》2001.6.28刘渊源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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