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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电东送”遭遇价格垄断

2001-07-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最近一段时间,在某省西电东送工程一些设备的招投标采购中,不断出现投标厂家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的现象。

据悉,5月9日,××发电厂4台30万千瓦等三大工程,共招标采购500千伏氧化锌避雷器57台。意想不到的是,国内相关生产厂家的投标报价竟无丝毫差别,总价均为479.1万元。其中有三种避雷器各厂家报价分别都是201.6万元、201.6万元和75.9万元;有两种避雷器的单价各生产厂家分别都是8.3万元和8.7万元,甚至连小数点后面的尾数也一模一样。

该省电力公司了解到,怪事的根子在一些行业协会身上。某些行业协会对投标报价有统一规定,报价低的厂家其厂长、经理将被集团公司撤职。据介绍,利用这种方式搞价格垄断的有输变电设备生产厂家、高压开关、电容器和变压器等生产厂家,最为严重的是氧化锌避雷器生产厂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2条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这种利用行业优势在投标中串通报价、进行价格垄断的行为是一种搅乱市场经济运行秩序、违反《投标法》的行为。(20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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