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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公司赔偿22万元

2001-07-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10月31日,年仅21岁的某生物制品公司推销员冯小姐搭乘广州市新福利巴士服务公司的公交车。车经环市路肇庆大厦门口对开路段时,后门突然开启,猝不及防的冯小姐跌出车外。后虽经诊治,冯还是落下了癫痫的病症,且上唇挫裂伤,牙齿折断一颗,容貌难以恢复。经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

去年11月8日,广州市交警支队越秀二大队认定:新福利当班司机程某驾驶机件失灵的公交车导致交通事故,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之后,交警部门两次调解未果。今年5月,冯向越秀区法院提起诉讼,向“新福利”索赔23.5万元。法院遂判决“新福利”赔偿冯某22.7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4.1万元。(20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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