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旅馆买保险”本应尊重顾客意愿,可一家宾馆却在不告知客人的情况下,在房费里加收“保险费”,一年多时间捆绑收费100万元;漯河市电信公司在没有同用户签定话机“代理维修”协议的情况下,每月向固定电话用户加收2元的“话机代理维修费”。
某县电信部门在安装电话过程中,要求用户交纳500元安装费,但只开200元发票,余下的钱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传呼机,否则不给装电话。而某地供电局的做法更绝,他们以解决收电费难为由,要求更换原先装的电表,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磁卡电表,否则拉闸停电。
一些不同行业的垄断企业还联起手来,进行跨行业“捆绑销售”。如某些供电企业同商业银行联手,要求用户必须到指定银行办理“电费储蓄交费卡”,不准用户用现金交电费。
各种“捆绑收费”为何屡禁不绝呢?一是一些公用事业企业在市场中居于垄断地位;二是这些企业很多都是当地的利税大户,他们的行为受到当地政府的默许和保护;三是一些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客观上纵容了捆绑收费行为。(200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