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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作剑讨公道

2001-08-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张昭怀抱儿子的遗像

两年前,16岁的张冲在北京一所私立寄宿学校被同学无故撞碎睾丸,不甘羞愤自杀身亡。该校的招生简章中承诺:封闭式管理,老师24小时伴读……那么,学校对这个学生有监护责任吗?

7月25日,法院对张冲自杀身亡案作出终审宣判:博文学校赔偿张昭夫妇总计17万余元。8月5日,张昭夫妇将停尸两年的爱子火化。

“爸,学校怎么能这样?我被打成这样,怎么还让他回校上课?”

张昭(张冲之父):忘不了1998年11月20日那个横祸天降的悲惨日子。那天上午,学校给我来电话,说张冲犯病了,心脏不好。我说,不可能!我儿子怎么会犯心脏病?当时我并不相信,就疏忽了。到下午一点多钟,学校正式通知我,说张冲被人打坏了。我急了,赶快开车,时速160迈从高速公路来到房山。

记者:当时没有报案吗?

张昭:把孩子送到空军医院后,我连夜冒着大雪去房山公安局报案。到了公安局,被告知必须有医院证明,我又返回医院,然后连夜二上房山公安局,公安局马上派人抓捕了罪犯。他们很奇怪,问我:“这样大的事情,学校为什么不报案?”没想到,过了两天,罪犯被学校取保候审了,事发第四天就开始上课了。张冲特别不能理解,问我:“爸,学校怎么能这样?我被打成这样,怎么还让他回校上课?”同学们给张冲打来电话说:“董某回学校更牛了。”而与此同时,张冲喜爱的书被老师没收,座位由第三排挪到了墙角,宿舍也被调换了。

1999年3月21日张冲自杀身亡。

记者:为什么学校会那样对待张冲呢?

张昭:学生如果被打伤,保险公司一分不赔,如果是意外伤害,则能赔几万元。学校几次要求张冲以及我们家长谎称他是从双杠上摔伤的,被我们拒绝了。我们拿出高额的学费就是要教育孩子如何做人,不可能为几万块钱教孩子说瞎话,如果那样对得起孩子吗?我们和孩子都不能接受学校的打算。当时孩子反复问我,“我被打成这样,学校为什么还要我说谎话?”我只是很随便地对他说:“你不说就行了呗。”我这话并没有解除他的心理负担。

我后悔呀,我当时没有重视这些其实孩子特别重视的“小事”,只是劝孩子“先治病”。孩子本来已经受到了致命的身体、精神伤害,还在手术台上躺着呢,学校就做出这样是非颠倒的事情。

记者:孩子临走前,家里事先没有一点觉察吗?

张昭:他从小就很坚强、活泼、开朗,出事后,心理、性格都变了,变得郁闷寡欢,他母亲天天陪着他。他问我:“爸爸,我会不会成为小太监?”我开导他,给他讲司马迁宫刑著《史记》,讲郑和下西洋,讲蔡伦造纸,告诉他只要有雄心大志,残疾人也可以成就事业,为祖国、为人民做贡献。可是孩子毕竟太小,有很多话理解不了。这时候,他多么需要来自学校的关怀,而学校对他的歧视性态度,无疑对他是又一沉重打击。

张冲死后校长抱着我哭,说张冲是他的得意弟子,可以随便推开他的门跟他谈几个小时。可是,张冲备受身心煎熬的时候,他们连个电话也没来过啊!他们等于抛弃了孩子啊!

孩子临死之前,几次对我说:“老爸你放心,这算不了什么,我死都不怕!你忙你的,你看我不是挺好吗?我没事,爸爸你放心。大不了一死,我活着就要做人上人,否则我宁愿去死。”临走那天他把家里所有人的衣服都叠得整整齐齐的,没有洗的衣服全帮他妈妈洗了,还在厕所里放了一盆花,他妈妈还挺高兴的,还以为我们的孩子好多了,能帮妈妈干活了。

他一直卡着腿走路,我想带他坐车出去遛遛,都不行。

董某的口供也说,他们素不相识,无怨无仇

记者:当时冲突到底是怎么起来的?

张昭:张冲事后告诉我的情况是:早晨七点刚过,他下了早自习,准备下楼吃饭,遇见了董某、冯某,他以前与这两个学生素不相识。

“你叫张冲吗?”董某用胳膊拦住张冲。

张冲拨开,说:“我是张冲。”

“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不认识你。”

“我叫你认识认识我。”说完就把张冲推顶到墙上,用膝盖猛击他的下部。

记者:既然素不相识,他们为什么下此毒手?

张昭:这对我也是个谜,可惜法院并没有帮助解开这个谜。

住院期间,有三个女同学每个周末都背着学校来医院看张冲,张冲自杀后,其中一个女孩马上转学了。可惜当时没有重视这事,现在失去了和她们的联系。

董某的口供也说他们与张冲素不相识,无怨无仇。大夫说,男孩子的睾丸是很活的,受到撞击会移开,只有突然、猛烈的撞击才会撞碎,而且医院检查时发现,孩子的耻骨都钙化了,是受伤后的增生。睾丸粉碎性撞伤,耻骨撞伤,这就是要把人往死里往废里撞啊!(异常激动)原因是什么?是走读生对寄读生的嫉恨,还是中学生谈恋爱?我现在说不好,不能确定,但我相信早晚有一天我要查明真相。

记者:在法庭上学校说张冲带领其他同学追打董某是怎么回事?

张昭:学校描述这场事故是学生之间相互打架,这是一种歪曲,是对我们孩子的侮辱。我的孩子从小就生活在与人为善的家庭,不会骂人,更不会打人。

张冲班里那天倒真有十几个男同学替他打抱不平去了。事后,有十几个男生因不同原因受到程度不同的处分,布告处罚。可偏偏把人的睾丸撞碎的学生,没有被处罚。记者去学校采访,随机问到的同学都不知道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这正常吗?现在这些学生还在校,有压力不敢说,将来有条件,我要跟他们谈。

走读生董某能在学校规定的7点半之前闯进学校,竟然没有任何人发现,更无人在现场阻拦。张冲被打以后又被拖到教室里面,独自一个人躺了40多分钟,同学们上课的时候才发现他,校方的报告说他“全身抽搐”,同学们这才把他背到校医务室的。

死的时候护士都哭了,她们觉得孩子太可惜了

记者:从相片上来看,张冲英俊而聪慧。

张昭:可以这样说。这个孩子结合了我俩的优点。听说张冲没有抢救过来,医院护理过他的好几个护士都哭了,孩子纯真、善良、无邪,她们觉得太可惜了。

小张冲多才多艺,滑冰、跳舞、打保龄球、唱歌、画画样样行。他从小就有画画的天赋,6岁时已经能创作出比较成熟的国画作品,8岁时就有作品在北京晚报等报刊上发表。上小学时,他拜到国画大师娄师白的弟子、齐派知名画家郭钟勇门下,与本科生一起接受正规的中国画技法和理论的系统训练。

24小时封闭式全日制私立学校对学生有无监护责任

1999年8月17日,房山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被告人董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张昭夫妇没有到庭,法院说“因为联系不上”。

2000年3月10日,张昭夫妇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称,博文学校未尽到管理和监护责任,致使其子在校期间被同学致伤,后自杀身亡,要求博文学校向其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20万元、精神损失180万元。

张昭夫妇认为,博文学校收取了他们2万元的赞助费以及一学期7800元的学费,称自己是24小时陪读封闭式全日制私立学校,很明显,学校没有尽到义务。而且,在张冲接受治疗期间,学校既没有主动前去看望,也未打电话慰问,学校的漠不关心造成了张冲的巨大精神压抑和最终自杀。

一审法院认为,在学校的管理范围内,张冲受到伤害,学校负有管理不善的责任,对张冲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对张冲父母造成的精神损害,博文学校应在加害人赔偿范围内酌情予以补偿。

与此同时,法院不认为学校对学生有监护责任。博文学校与张冲之间系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张冲父母要求博文学校对张冲承担监护责任,没有法律依据,所以法院不予支持。

当时许多业内人士对此提出异议。张昭夫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哪怕让他做一块铺路石,他的死多少也就有了价值

记者:过去的两年,您把全部精力都投入这场官司中去了吧?

张昭:是。这事对我们家是天大的事。如果讨不回公道的话,我们也想到过死。各种念头可以说都在脑子里闪过。但上有老父老母,不能无所顾忌。现在体会到人不会轻易死的。

记者:您的事业、生计怎么办?

张昭:我的企业过去有160多人,现在缩减到80人,以前有一个印刷厂,一个装订厂,孩子走了的头一年,每月倒赔几万元,我当时方寸已乱,根本没有心思经营。后来,我把装订厂关闭了,目前企业只是在维持。我深深体会到老百姓打个官司太艰苦了,没有企业做后盾,我早就打不下去了。

医疗费本身4万多元,停尸费一天30元,医院照顾我,折半算,两年半也得近两万元。一审开庭之前,我把各报刊的报道集纳起来,印了近10万份,我们厂子的工人自愿拿到北京各个路口替我散发。

我和爱人都已经年过半百,中年丧独子,我们大半生的心血可以说付之东流了。孩子的母亲为了照顾他,放弃了多少次出国的机会,丧失了多少机遇。今后的痛苦也无法弥补。

记者:老人们能经得住打击吗?

王志达(张冲之母):孩子的外公眼睛都哭瞎了,孩子自杀吃的正是他的药,当时他顿足悲叹:“吃了我的整瓶的心律平呀!”这两年都不敢跟老人提这事。

二审申冤: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

今年7月25日,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博文学校给予张昭夫妇精神抚慰金8万元,赔偿因张冲人体损伤造成的经济损失4.8万元,给付张昭夫妇相关合理损失费1.5万元,退还张冲赞助费学杂费2.7万元。

北京市高院认为,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博文学校在招生简章中承诺:封闭式管理,老师24小时伴读。张昭夫妇据此将孩子送往该校寄宿学习,应视为家长将未成年子女的部分监护权委托给学校,学生在注册登记和交费后委托关系成立,由此即产生了学校要保证张冲在校期间人身安全的监护责任。

张昭说,“感谢高法的法官们,在国家法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持了公道,伸张了正义。这个案子对社会也将产生深远影响,毕竟是以生命为代价换来的血的教训。衷心希望教书育人的私立中学引以为戒,司法、教育界对言行不一的学校予以惩戒,净化教育环境。”

据悉,多年来,校方是否应承担监护责任一直没有定论。有关人士称,该案的终审判决对校园暴力案件的判决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北京青年报》2001.8.7刘菊花 文 邱斌斌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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