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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好听不好使

2001-08-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为支持和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国家税务总局在1999年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服务业的优惠政策,然而,据税务机关统计,到目前为止,北京市范围内自谋职业从事社区服务业的下岗职工,到属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只有不到10人,申请免税金额还不到1万元,符合安置下岗职工比例免税条件的社区居民服务业企业实现的减免税款也不过数万元。其中石景山、东城等区县甚至无人申请此项优惠。

李师傅原来是一位炼钢工人,去年下岗,至今闲在家里,记者向他谈起税务机关的这项政策,他似乎并不感兴趣:“说有优惠,可你没看见那么多限制吗?非得是干社区服务。我是个大男人,你让我给人家看孩子,做衣服?”由于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太窄,众多像李师傅这样的下岗职工从中找不到适合自己的职业,无法享受优惠,以税收政策带动再就业的初衷自然也就无法实现。

对此现象,税务机关认为,很大原因在于政策宣传不到位。目前拓宽税收优惠面难度不小,假如我们把一些热门行业包括进去,很有可能有个别人冒用下岗职工名义,伪造申请手续,偷逃税款。

(《北京法制报》2001.8.10叶阳 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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