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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还能承受多少开发

2001-08-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自2000年12月1日至今,山东省政府颁布的《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已半年多了,但落实情况却不容乐观。记者近日在灵岩寺、桃花峪风景区看到,尽管多处山体上明显标着“禁止采石”的字样,有关部门却对非法采石视而不见,泰山景区内因开山毁林出现的大规模山体破坏现象就达11处之多,其中济南境内5处,泰安境内6处,而且仍在开采挖掘。一些珍稀历史遗迹如金刚石刻等,也因保护不力,风化剥蚀严重,损失难以弥补。

现在,登山路线成了商业街,山上的各类建筑比90年代初增加了两倍。而泰山顶峰岱顶的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培训中心林立,店铺一家挨一家,岱顶似乎成了大集贸市场。据省建设厅负责人介绍,泰山风景名胜区的执法管理体制目前尚未理顺,在泰山风景区管理上,派出所、联防队、防火办、环保办、矿产管理办、卫生等部门均按各自相应的法规有权进行检查,由于执法部门的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和多头管理,实际上形成想管就管,不想管就不管,甚至出现重复检查与收费,使泰山风景区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法制日报》2001.8.13冉多文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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