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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龙卡骗走2亿多元

2001-08-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经群众举报,广州市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侦破了一起以互联网为载体,以支付高额利润为诱饵、以传销方式推销“神龙广告卡”为作案手段诈骗购卡资金的案件。案件涉及全国30个省(区)市、210多个县市的18.6万名购卡人,售卡数量87万多张,涉案金额达2.34亿元。

林杰雄2000年在郑州与人合谋组建了郑州神龙数码网站。今年3月,因神龙网站超范围经营被郑州工商部门查处,林杰雄遂将总部南迁广州,并于3月20日注册成立了广州市东方神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又分别在郑州、北京成立办事处。

神龙公司在互联网设了4个网址,声称点击该网站广告,每次点击可获利0.3元,并以“点击‘神龙网’,养家轻松松”为诱饵,通过368个代销商在全国推销“神龙广告卡”。公司每天出入金额达上百万元。到6月17日,神龙公司收回的售卡钱已不能支付网民实际点击广告的费用,林杰雄等人准备伺机潜逃。7月5日下午,广州公安干警在东山区某银行将正在提款准备潜逃的林杰雄、张桂玲2人抓获,当场搜出36万元现金及多个存折,随即又抓获其他涉案人员。

“神龙广告卡”上注明的购卡者可凭卡“在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神龙网培训服务站点接受培训”和“在指定商场、专卖店购物享受八折优惠”的条款根本无法兑现,因为根本就没有上述培训站点和商店。而且,神龙网站既没有记录、统计每张神龙卡点击次数的功能,也没有身份识别功能,因此神龙公司声称的每点击一次广告付0.3元的承诺完全是其诈骗钱财的“幌子”。

(《中国妇女报》2001.8.11刘小菁 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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