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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集体求职”还是变相广告

2001-08-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6月,某媒体上刊登了一则“集体求职”广告。广告称,该团队具备“与多个著名品牌配合的经验”,团队中的“11人来自知名外企和股份企业”,他们“有意与1个品牌产品长期合作,报酬为底薪加提成”等。

据称,该广告刊出当天就有上百家有合作意向的企业来电询问有关情况。

“求职结果这样火爆,我们也没有想到,看来集体求职的确颇受欢迎。”求职团队成员之一的李先生这样告诉笔者。笔者了解到,该团队为北京某促销公司,李先生任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

有人声称,此次“集体求职”是中国人才市场发展史的第一次创举,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专家并不赞同。

国家人事部人事与人才研究所副研究员黄亨煜认为,集体求职之所以受到人们的关注,只是被当作一个概念提出来,但又不很严谨。“‘集体求职’是指一群人同时求职的行为,而这一群人的文化水平、年龄情况、求职意向、对自己职业生涯的设计等都会千差万别,集体求职是否会呈现出勃勃生机要看企业的‘胃口’如何。‘集体求职’的做法实际上是变相的广告。这些人已经在一个公司中,是一种企业招揽业务的策划行为,与求职根本没有关系。”

(《人民政协报》2001.8.20王议平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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