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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收款“失踪” 可以扣妻子工资吗

2001-08-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公司员工李某受公司指派,外出收货款。收到货款后却下落不明,我公司已向公安部门报案。因李某妻子也在我公司工作,我公司为挽回损失,准备按月扣除其工资以抵丈夫所占有的货款。我们这样做是否合法?

A公司

专家意见:

你公司这种作法应该说是不合法的。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对家庭的债务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如果李某未涉嫌刑事犯罪,只是拖欠你公司货款,你公司也不能直接扣除李某妻子的工资。你公司须起诉法院,待法院对双方债权债务进行实体判决后,你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法院可以依法执行李某妻子的工资用于偿还李某的民事债务,并且还应保留其生活必需的份额。另一种途径便是李某妻子自愿承担其夫债务,与你自愿达成协议,同意你公司按月扣除其工资低债。

因此,你公司不能擅自扣除李某妻子的工资冲抵李某占有的货款。

(《深圳法制报》200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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