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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律师”包揽诉讼牟取暴利

2001-08-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年来,珠三角地区出现了一个特殊的族群,他们紧盯弱势群体(如外来打工仔),一旦弱势群体发生不幸(诸如车祸,被无故辞退,拖欠工资等),他们立即出现,拍着胸脯保证为当事人包揽诉讼,讨回公道。他们通常都没有律师执业证,收费也好商量,有时还颇受当事人欢迎。珠三角律师界称他们为“黑律师”。

中山小榄有一名打工仔因工负伤,老板只愿意给他1万元的赔偿,他认为太低,要求3万元。双方协商未果。这时,一名“黑律师”找到他,说把这个案子包给他,保证给他5万元,讨回的钱剩下不论多少都作为酬劳给律师。打工仔答应了,结果,老板赔偿总额是10万元。“黑律师”落袋5万元。打工仔明白自己的权益是如此之大时,已不能自食其言。

珠三角律师界司法界对“黑律师”极为排斥。首先,它扰乱市场,逃避国家税收和管理费,成本降低,与正牌律师低价竞争;其次,有的更因低素质和下三滥手段损害了律师形象。

中山市司法局副局长黄红全表示,对“黑律师”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他还呼吁遇到不幸的弱势群体,不要求助于“黑律师”,政府支持的法律援助中心本身就是为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援助的组织。

(《羊城晚报》2001.8.24张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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