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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红楼” 罪恶“白楼”

2001-08-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远华“红楼”,是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疯狂策划走私、拉拢腐蚀干部的主要场所,妇孺皆知。“红楼”斜对面一幢外镶白色瓷砖的六层楼房,却很少为外人所知。这幢白楼对外称是远华的“厂房”。

如果把远华“红楼”称为赖昌星腐蚀干部的“温柔楼”,远华“白厂房”则是为赖昌星走私活动“生产”打手的“车间”和走私巢穴。

沿着厦门华光路这条并不宽敞的马路向北,有一个并不起眼的小院。这里就是厦门远华走私集团的总部。“名闻遐迩”的红楼就坐落在院子的左侧。就在这栋极为普通的小楼里,赖昌星谋划了一起起震惊全国的走私大案。

布满玫瑰的陷阱

玫瑰,色彩鲜红,枝上带刺,颇得赖昌星的喜欢。他建造的小楼是红色的,他的公司生产的“远华”牌香烟,包装也是深红色;小楼里的装饰总格调,也是深红色的。

都说红楼装修摆设十分豪华,记者走进小楼感觉也不过如此。与赖昌星当初设想的“贵的东西就是好货”的初衷似乎有所违背。大量的价格不菲、风格不一的设施充斥在一个空间里,使人感觉到这幢小楼缺少品位。

但在当年,这座红楼门前,多少显要人物出入于此,令其他宾馆甚至是星级宾馆也眼羡不已,红楼确实“走红”!

红楼名为办公楼,有它独特的“办公”模式。楼里真正用于办公的只有几间,更多的是娱乐和享受的设施,接待厅、餐厅、卡拉OK厅、舞厅、桑拿按摩厅、豪华投影厅、客房应有尽有。据悉,小楼接待过的客人,可依据他与赖昌星的亲疏程度,来区分他应该享受哪一层的服务。

进入小楼,一层东侧的墙上,装裱着“红运当头”四个大字。可能在赖昌星的意念中,玫瑰红能给他带来好运。

红楼四层以下的装修,约与三星级宾馆相差无几,与其他宾馆不同的是,这幢楼接待的是特殊客人,因而,它更注重私秘性。每个房间都装修了厚厚的隔板,据说隔音效果非常好。

这里最拿手的服务是桑拿按摩,每个房间都配有桑拿浴缸、按摩床,还有大床。其中最豪华的一间有一个国内少见的双人冲浪大浴缸。

楼内最为奢华的是六层的一套“总统套房”,由客厅、办公室、卧室三部分组成。套房办公室的桌面上,至今仍摆放着用乳白色天然玉石雕成的电话机;进入套房的卧室才能进入浴室。据介绍,浴室里的立式淋浴器是从国外进口的,可以一边淋浴一边听音乐,立式淋浴器对面是一面落地大镜,实际上,这是一个秘密通道,一推开落地大镜子,就是消防楼梯,客人可以顺消防楼梯往下逃走。有许多显要人物,到这个“总统套房”销魂之前,就是沿着消防楼梯往上,由这个秘密的门进来的,连红楼的大门都不用进,当然,也就谁都不知他来过这个地方。看过这个秘密通道的人都感慨地说:“赖昌星为给我们有些干部的腐败创造条件,真是费尽苦心!”

在这里,赖昌星用色情挖掘好一个个玫瑰掩映的陷阱,让一个个党政要员成了他的猎物。

多种多样的诱饵

七层赖昌星办公室桌面的正前方,摆着一面长方形的玻璃板,上面镌刻着他的座右铭:商人之宝。内容是他认为做一个商人应当具备的才能:“能知机”、“能辩论”、“能倡率”等12条。终日面对着“商人之宝”这个座右铭,赖昌星却在经商的幌子下以走私为职业。

为构筑他的走私链,赖昌星办公室右边一个浅蓝色的保险柜里常年摆放着一叠一叠随时可用的现钞,有人民币、美元、港币等等。只要是赖昌星认为用得着的人,他可以毫不吝啬地随时奉送高额钱物。厦门海关东渡码头办事处主任吴宇波,第一次接受赖昌星的10万元人民币,就是在赖昌星办公室里拿的。

在赖昌星办公室斜对面,是远华副总经理蔡惠娟的办公室,蔡惠娟曾是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的情妇,后来又成为厦门海关原副关长接培勇的情妇。如今,蔡惠娟办公室的三个保险柜均已被打开,里面曾放着很多走私过程的凭证。蔡惠娟办公室的柜子里,以前放满了各色礼品,是专门用来“攻关”的。

作为走私大王赖昌星和一些官员进行攻关的场所,这座小楼见证了太多的权钱交易,也见证了很多官员在赖昌星精心布置的陷阱里,一步步走向深渊。

正如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在悔过书里写的:“领导干部犯罪的根源,我看都是大同小异,不外乎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贪图安逸、享受,被金钱、美女所俘虏,几句话就可以概括。谁都知道这些,但许许多多的人,包括我在内还是无法抵御。”

在这里,赖昌星挖空心思,使尽手腕,想尽一切办法来腐蚀拉拢干部。贪财的,他送上大把票子;好色的,他花钱请小姐、包情妇,击垮你的道德防线;追求权力的,他帮其跑官买官;你想置房产、安排子女,他也不遗余力地帮忙。如果这些你都不要,那么,至少你喜欢读书吧,赖昌星给你创造条件结识名人,给你送上名人字画,给你送上名贵书籍!结识赖昌星的人都说:“老赖太好了!”殊不知,赖昌星已不知不觉地把你送进了他设计好的陷阱。

赖昌星有一句名言:“我不怕干部,只怕干部没爱好。”他对用得着的官员投其所好,极善揣摩不同猎物的性格、特点、爱好,以票子、车子、房子、美色为诱饵,使一个个高官心甘情愿地上钩,成为他手中的一个工具。

七层电梯口前的“天下唯我”鹰鱼图,为赖昌星处世哲学作了最好的注解:画上,一只虎视眈眈的鱼鹰正窥视着水中一条硕大的肥鱼。在赖昌星眼里,天下所有可利用的人,都是他所瞄准的猎物。

“生产”打手的“车间”

“红楼”斜对面的那幢六层“白厂房”,由于掩映在周围淡白色建筑中,再加上冠以“厂房”名称,既不显眼,也很少有外人关注它。在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疯狂走私活动中,这座“白厂房”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呢?

进入二楼,展现在记者眼前的是一个近千平方米的宽大的拳击训练馆,地上铺着绿色地毯。拳击馆中央,一座高一米左右的标准拳击台尤其引人注目,拳击台上散落着几个不同颜色的拳击手套;台前悬挂着10个练习拳击用的大沙袋。馆内还摆放着哑铃、杠铃、跑步机、划船器、多功能健身器等各种各样的健身器材,以及台球桌等。

看了这一切,记者诧异地问一位这里的工作人员:“这是厂房吗?车间在哪里?”答曰:“这就是厂房。”原来,这幢六层远华“白厂房”,从来没有铺设过电子生产设备,没有生产制度,更没有生产电子产品的工厂应有的一切硬件设施。

熟悉情况的人士告诉记者,这个拳击馆是远华“白厂房”的核心所在,专为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保镖和打手强身健体所用。它不是用来维护生产秩序,而是为赖昌星走私活动维护“安全”和维持“正常秩序”。这些保镖和打手平日里被赖昌星豢养,每天在远华“白厂房”里“生产”强壮的体魄。在需要的时刻,他们可以手持电击手枪,履行赖昌星赋予的“职责”。

有了这些强壮的打手和保镖,赖昌星自然是平添几分胆量,走私活动也就更加有恃无恐。

职业化的“走私机器”

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赖昌星自诩“一生只会走私”,建“厂”伊始,也装模作样地购买了一条电子元器件生产线,但这条生产线却从来没有开工过。从这幢“厂房”出来的没有工人,只有打手和保镖。

赖昌星走私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他在老家晋江经商的时候。20世纪80年代初,赖昌星从晋江去石狮寻求发展,在石狮,他与人合办服装厂,发现了一个后来改变他人生之路的新的赚钱方式——走私。开始,他小规模地走私,混装一点服装偷运进来,比做其他事情利润大,刺激了他“铁心”往这个方向发展的愿望。

80年代中期,赖昌星以假名在某省非法骗取赴港单程证,成为香港公民,并与其妻曾明娜在港开设了美好贸易公司。1992年,回到厦门,开始纠集一伙走私分子从事家用电器、香烟等货物的走私犯罪活动。但这些“零星的走私”,风险大,有时搞不好就栽了,有时还与其他走私分子发生冲突,这显然不能使“一生只会走私”的赖昌星满足。可以说,成立远华电子有限公司,建造远华“白厂房”,是赖昌星迈向“职业化走私”的开始。

为确保走私流程不出事,赖昌星借助本家族势力和网罗帮凶,精心构筑以自己为首的“走私大家族”。

为强化走私集团组织,赖昌星又把眼光盯向了厦门海关以及政府部门精通业务的工作人员,通过收买或招聘重用,使他们服服帖帖地听命于自己,成为“非血缘化家族”成员的走私骨干。

经查证,赖昌星走私的商品包括成品油、植物油、香烟、汽车、化工原料、纺织原料、通信设备、电器、西药原料等数十种,案值高达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仅走私成品油一项,1998年就造成全国石化行业直接经济损失200亿元,3000多口油井被迫关闭,30多万石化职工下岗!

隐蔽性的走私一条龙

赖昌星的远华电子有限公司是既没有生产过任何一件“工业产品”,也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小企业。一个连进出口经营权都没有的企业,是怎样上演出一幕幕“轰轰烈烈”的走私“大戏”的呢?

赖昌星瞄上了拥有进出口权和拥有海关批准的保税手册的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他亲自出面,进行“核心层沟通”,勾结上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赵裕昌,使其成为自己走私活动的一个重要伙伴,同谋走私进口香烟,使他的走私变成表面上的“合法化”,而赖昌星就成了隐藏在幕后的走私操纵者。

假转口真走私是赖昌星最擅用的手法。转口贸易是进出口贸易的一种方式,货物可能运到中国的某个港口,但不是中国进口的货,而是要通过这个港口将货转运到其他国家去。赖昌星就“借用”这种方式从欧洲直接运进香烟,到厦门后,假称要转口菲律宾,这样,就可以不在厦门办理正式进口手续,而是把货转移到某一保税区或保税仓库暂存。按转口贸易正常流程,存储在保税区的货物将在协议时间内要重新运到码头,转口境外。赖昌星就在这一程序大做手脚,他的打手干将们充分发挥了作用。他们先把香烟运到走私集团倒换各种走私货物的重要基地———海鑫堆场,然后立即对海鑫堆场进行封锁,剪开海关的关封,卸下香烟,再把空箱子合上,重新封好关封,把卸空了香烟的集装箱运往外国。

经查证,1996至1998年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勾结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仅用假转口等方式走私进口的香烟就高达26航次,货值人民币22.2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16.5亿元。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通过勾结其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大型企业,不仅自己进行疯狂的走私活动,而且包揽了厦门关区走私“通关业务”。如果其他公司或个人想走私,都要预先得到赖昌星的首肯,并由赖昌星核定国外购买价和国内销售价,为走私货物办理“通关”,收取“水费”。否则,赖昌星就会通知厦门海关的缉私人员去抓。而厦门海关的缉私人员去缉私,也必须详细侦查所缉私的对象,如果“不小心”抓到了赖昌星的货物,后果相当严重。

据悉,前几年,有一名厦门海关的缉私人员,出海缉私回来后,不明不白地被打死在车内,此案至今未破,仍是个谜!

(《文汇报》2001.8.27 方瑾 肖伦添 丁海军 卢志勇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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