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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牙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境

2001-09-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有一个朋友在非洲经商,非洲朋友送给他少量象牙手镯、象牙饰品,他想把这些象牙制品携带回国留作纪念,是否会触犯法律?曾发熙

我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缔约国,该《公约》规定,象牙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境。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10万元以下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2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文汇报》20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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