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强制执行探视权孩子拒绝也无奈

2001-09-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7月27日,杭州市江干区法院判决任某每月第一周周六上午探视儿子。9月1日,任某到前夫处探视儿子未果,便以“张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张某提出,不是自己拒不履行判决,而是儿子本人拒绝。执行法官要求双方当事人及孩子都到场,听取小孩意见。张某和新夫人带着孩子来到法院后,5周岁的孩子紧紧依靠在新妈妈身边,对周围的人充满了戒备之心。执行法官要求张某亲口对儿子说,任某要带他走,愿不愿意。孩子不假思索地表示“不愿意”。孩子的态度十分固执,法官也无能为力。

法院有关人士说,任某有权探视自己的儿子,可是孩子拒不接受探视,法院不可能强制将小孩交给任某。人情和法律在这个案例上遭遇了尴尬的一幕。

(《深圳法制报》2001.9.21)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