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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厦门远华大案中的攻心战

2001-09-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赖水强请求取保候审

赖水强今年刚好53岁,属于生在旧中国,长在新社会的那一代人,思想里传统的东西还是占主导地位。赖昌星刚做走私生意时,作为大哥的他就提醒过:我总感到你这是变着法子和国家玩猫腻,玩国家就是玩共产党,共产党是你小子玩的吗?你玩过了头,总有一天共产党要找你算帐的!

赖昌星笑大哥思想太保守,与改革开放不合拍,说大哥是杞人忧天。他知道大哥喜欢读些毛主席诗词、语录什么的,就逗他:毛泽东时代是跑步向前,到头来什么都没有。现在讲的全是“跑步向钱”,谁有能耐谁先当大款、富翁,当资本家。

赖水强算是明白了道理,赖昌星朋友越交越多,生意越做越大,捞钱越捞越猛,且大大小小的官员都对他捧着,顺着,没见过他有什么闪失呀。

想明白后,赖水强开始着急。本是同根生,相差何其远。你们三兄弟(赖昌星、赖昌标、赖昌图)全是“远华”董事会成员,你们正大碗吃肉,还不兴也给我一杯羹。赖水强跟着登上“远华”贼船……

追忆回去,恍如做了一场恶梦,好在恶梦醒来还能看到阳光。

1999年12月24日,赖水强给专案组领导写了一份《特别请求书》,希望解除对自己的监视居住,予以取保候审。

赖水强把《特别请求书》递交上去后,就意识到这是自己一时感情冲动的产物。可不管成还是不成,赖水强还是盼望着专案组早日有个回音。

侦捕组起草了一份《关于利用赖水强的工作意见》报告,并附上赖水强的《特别请求书》,一并递交给专案组有关领导。

侦捕组在《工作意见》报告中明确阐述自己的观点:

我们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既定工作方案及赖水强本人要求,拟于近期报专案组领导批准,将赖取保候审(保证金为30万元人民币),释放回家为我工作。我们认为,此举虽有一定风险,但逆用赖水强的时机、条件已日臻成熟,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专案组探讨侦捕组《工作意见》的可行性及风险性。

有人同意“逆用”方案。认为,赖氏家族犯罪成员现在星离雨散,而大部分又都逃往境外,硬碰硬的冲冲闯闯,“逮”他们归案谈何容易。通过赖水强的搭桥引路以及通过亲情感召、政策攻心将潜逃在外的赖氏家族成员“劝降”回来,倘若此举成功的话,对侦破“远华”大案,对专案工作的进展确实有着不可低估的重要意义。

也有人提出异议。认为,赖水强到案后认罪态度是好,也的确配合专案组做了一些已经见效的工作。但对他提出的“劝降”及“大义灭亲”的设想和决心表示疑义。况且,就是赖水强积极配合做工作的话,赖氏家族涉案人员能否听信于“大哥大”,能否回国投案自首,这也是个未知数。倘若赖水强以“劝降”作为由头取保候审后跑了,或者他根本完不成“劝降”任务,此举同样会给侦破工作带来不可低估的重大损失,而社会上各种谣传将会变本加厉,专案组将陷入被动的状态。

(《厦门远华大案》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 海韵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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