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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对决”流产的原因

2001-10-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9月30日,长城国际体育转播公司两位高层领导与唐·金等共同签订了11月25日在北京举办利菲尔德与鲁伊兹拳击比赛的协议。没想到,两天后,唐·金变卦,告知中方主办单位,比赛将改在美国举行。

美国媒体认为,唐·金他们由于“9·11”事件的发生,出于“安全原因”而将比赛改在美国举行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其实,美国《波士顿环球报》分析,票房收入和电视转播权的销售情况非常糟糕,是使唐·金改变主意的最关键原因。长城公司曾向唐·金许诺,“长城之战”将带来1000万美元的收益,但中国拳击市场的不成熟、缺乏实力雄厚的转播商以及商业运作的高难度,使这一数目在长城公司的实际运作中近乎奢望。同时,长城公司曾寄以厚望的门票收入、各类专卖权的实际销售也很不理想,因此始终将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唐·金改变主意也就不足为怪。但唐·金方面如何偿付中方主办单位的前期巨额投入,显然是个很大的问题。

(《羊城晚报》2001.10.5李大勇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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