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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评“信口开河”者住嘴

2001-10-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中国证监会出台了《关于规范面向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旨在防止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因利益冲突而可能导致的欺诈客户、操纵市场、误导投资者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这也同时意味着,活跃于各媒体的股评师们今后要为自己的“信口开河”等言行多费思量。

证券投资咨询业伴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兴起,由于各种因素,随着有些股评师对大盘的走势和个股选择看得比较准确,他们在市场上的知名度日益提高,从而受到各方的“拥戴”。这样一来,给了一些缺少自律意识的人钻空子的机会:他们利用写股评文章的机会为自己手中持股进行造势,让不明真相的股民去跟风。更有甚者,被一些大机构收买了的“股评家”与大机构的炒作配合默契,成为机构坐庄的“吹鼓手”。

透过市场上波谲云诡的行情仔细去观察,其中不乏这样的身影:银广夏造假如此严重,却还会出现《银广夏——中国未来大蓝筹股》这样的书;在中科创业惨遭“雪崩”之前,还有投资分析文章将其比拟为中国的“伯克希尔·哈撒韦”。

(《市场报》200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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