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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禁带酒水不合法

2001-10-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漫步在大街小巷,经常可以看到许多酒店、餐馆都挂着“禁带酒水”的牌子。这些地方酒水的价格往往要比市场上高出50%甚至一倍。

一酒店经理说:“顾客在消费时酒水消费就占了1/3,甚至是一半,是经营利润的主要来源。同行们对这个问题基本是约定俗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由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是否自带酒水进酒楼、饭店消费是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不得进行限制。《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从以上的分析中人们可以知道,禁带酒水进入酒楼、饭店消费的规定是违法的。这种规定在餐饮行业中的普遍存在暴露出其中的问题:一些经营者过度追求利润,不惜代价去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深圳商报》200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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