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湖南邵阳来的打工妹在东莞打工时被老板奸污自杀身亡,悲痛万分的死者家属欲报警和向媒体透露消息,老板多方做工作,最后花28万元私了。死者家属私了的理由很简单:如果报警和媒体曝光,老板被绳之于法,诉讼和赔偿的路程漫长而艰难,最后由法院判到手的钱又不一定很多。
一名江西打工妹在深圳的一家台资厂打工时中毒身亡,死者家人最后以16万元的价钱与老板达成协议:不向媒体透露任何消息,不追究厂方的法律责任。
一些受害者家属往往抱着这样的态度:只要给足钱,我就不追究你任何责任。打工仔的生命被这样讨价还价的现象很多。由于受害者家属“有钱好商量”的心态,最终导致花钱买命的趋势愈演愈烈,一些游医和无良老板出了人命更是有恃无恐。
一位法律工作者指出,私了之风盛行会导致法律天平的倾斜,法制社会里这种现象应该得到遏止。(《羊城晚报》2001.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