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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食禁果难咽苦果

2001-11-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广州市妇联权益部反映:今年5月至今,每周都有几位未婚同居或未婚生子的女性到妇联寻求法律保护,人数明显比新《婚姻法》出台前增多。

阿碧今年29岁,在芳村区某超市打工。两年多前,她认识了30出头的阿全。阿全是个小生意人,嘴上好似抹了蜜,很会哄女仔,没多久阿碧就和他拍起拖来。去年6月,她发现自己珠胎暗结,便想要阿全一个“说法”。阿全倒很爽快地说,我们年纪都不小了,既然有了,就把孩子生下来。趁孩子还没出世,我这几个月出去赚多点钱,回来就娶你。阿碧满心欢喜,瞒着家人躲到粤西一个朋友家待产。

没想到,从那以后阿全就失踪了。今年3月,孩子出世,阿碧辗转回到广州,等待她的是阿全已有家室的事实。

今年8月,阿碧向芳村区法院起诉。法院调解后阿全表面上同意每月支付500元至孩子18岁。可几个月过去了,阿碧未拿到一分钱。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阿全的房产、存折等统统都写着别人的名字。

阿碧不知这杯自酿的苦酒该如何喝下。(《羊城晚报》20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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