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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有点难治

2001-11-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上海一位老教授的儿子也许是因为工作压力太大,一直对父母不孝。稍有不顺,轻则辱骂,重则拳打脚踢,数次扬言要杀人,弄得老教授精神上痛苦不堪,甚至写了遗嘱。老教授数次到法律机构咨询,得到的回答是,有点难办,除非声明与儿子断绝来往。

面对这种还没有到触犯法律严重程度的家庭暴力,受害一方该怎么办?上海市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吴幼敏认为,按照我们目前的法律,只能先在道德的范畴内加以解决。那位老教授完全可以根据《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儿子迁出去居住。(《城市导报》200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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