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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先扣息与法相抵触

2001-11-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因买车找李某借钱,李某同意以10%的年利率借款10万元,但条件是1万元年息须先从本金中扣除。当时我急于用钱就答应了。今年借款到期时我还了他9万元本金及9万元的利息9千元。可他说我这是违约,要起诉我。请问我这是违约吗?     吕胜利

专家意见:

借款扣息,意味着借款人得到的借款低于本金,却要支付与实际款不符的利息,这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高利贷行为。我国合同法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据此规定,李某借款扣息的行为与法律相抵触,而且借款合同中关于先扣利息的约定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你按实际借款数归还借款并按实际借款计算利息,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制天地》2001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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