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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球之害猛于虎法律服务

2001-12-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抵挡不住赌球的诱惑

曹臻毅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系,就职于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外汇存汇部。1999年5月,同事和曹臻毅侃起赌球一事,说赌球是现在最时髦最刺激的玩法,每注1000元,快来快去。曹臻毅被说动了心,就开始跟在后面参与赌球了。不久后,他办公桌对面的同事马钢,知道了他在参与赌球,也有意一起玩,于是这两个球迷便一拍即合了。

1999年6月,他们被朋友请去预测当晚欧洲联盟杯一场球赛的输赢,曹臻毅赢了800元。尝到了甜头后,他们的赌心越来越大,赌注越下越大。

1999年—2000年英超联赛首轮比赛开始后,曹臻毅和马钢选了两场比赛,花了8万元押在了利物浦队和阿森纳队一边,结果输掉了8万元。为了第二天要按时支付的赌资,走投无路的他们最后商量,暂时挪用他们保管的外汇来支付赌资,以后再找机会垫进去。于是第二天上午他们有了第一次挪用100万日元的犯罪经历……

有了这次铤而走险的第一步后,他们就像一个赌红了眼想翻本的赌徒一样,再也收不住手了。从1999年9月至2000年9月这一年间,他们经常和上家联系,在了解上家提供的足球比赛的球队和相关赔率的信息基础上,再确定押哪个球队的赌资金额,等比赛结果出来后,就计算输赢。这一年来他们大肆交割的资金都是从银行的金库里挪用的。

有几次,曹臻毅和马钢认为赢面较大时,就决定赌大的,于是直接从银行的库箱拿外汇换成几十万人民币现钞,到庄家那里赌球,比赛结束当场交割。到1999年12月上旬,他们两人一共输掉人民币60万元。就在那时,银行要进行年底的例行检查了,当时曹臻毅正好有一个亲戚有32万港元,要托他兑换美元,曹臻毅于是把港币扣下了,而马钢也好不容易向朋友借了27万元,凑满60万元后悄悄放回了银行库箱里,总算躲过了这一难关。

疯狂挪用资金走向犯罪

为了还债,他们决定赌几场大的。马钢从他保管的库箱里拿出10万美金,再到浦发银行贷款70万元人民币,破釜沉舟地准备大赌一把。2000年春节,他们一连赢了几场球,不但把以前输掉的60万元全部赢了回来,而且连借的两笔债也还了,被挪用的外汇也补了回去。

春节期间,他们赌心正热,可一个星期内就输掉了40万元人民币。休假结束一上班,曹臻毅马上从库箱里取出400万日币、20万港币,随后托人办理了抵押货款,所得30万人民币作为赌资支付给了上家。挪用资金的漏洞又一次被他们挖开后,他们只能靠大赌翻本了。春节后,他们输掉了90万元……欧洲杯开赛又燃起了他们想翻本的欲望,英格兰队对葡萄牙队,他们押了100万,德国队对挪威队,他们又押了100万……仅仅一个下午,他们就输掉了200万元……

2000年9月29日,交通银行上海分行进行帐务核对和现金查库,他们的罪行终于败露。在有关人员的讯问中,他们分别主动交代了为赌球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1999年7月至2000年9月期间,他们大肆挪用外汇现钞作为赌资,折合人民币共计1300多万元……

2000年10月2日,曹臻毅、马钢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1年9月20日,法院宣判:曹臻毅、马钢挪用资金罪名成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9年。

赌球丧志后悔莫及

日前记者采访了曹臻毅,他后悔莫及:“一开始也是出于好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种贪婪的心理开始膨胀,总想通过赌球来赢得大把大把的金钱。为了支付赌资,便动了挪用银行资金的邪念,结果越赌越大,把所有的一切全部赔进去了……”

警示 纵观本案两名被告人的犯罪过程,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赌球之害猛于虎。两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地下赌球等非法活动目前并没有得到根治,因此我们必须警告那些正在参与或准备参与赌球活动的人们,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可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构成其他犯罪的,还将受到更严厉的制裁。(《法苑》2001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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