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学校“封闭式管理”酿悲剧

2001-12-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辽宁兴城市元台子乡中学为防止学生在校期间跑到校外惹出不必要的事端,采用了“封闭式管理”——从学生早上入学到晚上放学,非校方批准,一律禁止离开校园。同时由教师承包建在校园内的小卖部和食堂负责向学生们提供午餐、小食品及学生用品。

11月1日中午,初一(二)班的学生刘幸福不愿到食堂和小卖部买东西吃,手里又没有老师批的条子,就和班里另外一名同学来到学校的后墙,准备跳出去买到比校内便宜几角钱的午餐。当他翻上两米多高的墙头时,一只脚踩在石棉瓦棚上,石棉瓦漏了,失去重心的整个身体栽了下去。

刘幸福被送到兴城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经过4个半小时的手术,虽然保住了性命,可左肾和近三分之二的脾因受到损伤而被摘除,全家人陷入了极大的痛苦之中。其家长准备起诉兴城市元台子乡中学管理不当,导致孩子在学校出事。

接受此案的兴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李新亮认为,元台子乡中学之所以要在午休时间也将学生留在校内,就是希望孩子到校内的小卖部或食堂购买午餐及其他食品,这是一种变相的强买强卖行为。校方只对留在学校内的学生有监护权,午休时间关闭校门本身就限制了学生的人身自由。(《辽沈晚报》2001.12.3)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