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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立名目贪赃款

2001-12-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4月初,原广东省和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谢光明授意该县县府接待科温某到和平宾馆虚开10万元发票到县委组织部作为某项教育活动经费报账,谢个人从中吞占了3万元。

在7月份的钟洪茂贿选案中,谢光明因涉嫌破坏选举于7月17日被市检察院、市纪委“双规”,23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6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谢于“双规”期间主动承认了贪污3万元的事实,并退出赃款。

12月3日,广东省和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定谢光明贪污3万元罪名成立,一审判其有期徒刑3年。(《广州日报》20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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