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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师”应持证上岗

2001-12-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佳木斯市的许如敏女儿在佳木斯二十中学上初二时,学习很努力,但成绩总是处于中等,为使孩子考个好高中,她省吃俭用攒钱为女儿请“家教”。第一个“家教”说是医学院的高材生,可教了半个多月,许女士发现女儿的成绩没什么进步。一问情况,女儿说家教老师能力挺强,可讲起书本上的知识,却叫人怎么也听不懂。吸取教训,许女士换了个师范学院的学生来当“家教”,可他英语虽然特别棒,数学却“短腿”,不如她女儿解题来得快……一年之中,许女士已换了5个“家教”。

不少家长建议:应该给街上想当“家教”的大学生设个“上岗证”——你学的专业是什么?擅长教哪些门功课?学校给综合评定一下,使家长在请“家教”时有个参考。(《质量时报》20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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