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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与公正

2001-12-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在德国莱茵兰·法尔茨州美因兹看公立的电视一台和电视二台的节目时,发现其中很少插播广告。为此,我曾到该市的电视二台采访。二台是德国国内颇有影响的全国性电视台,广告收入只占其全部收入的20%左右,而且广告播出时间也有限制,每天只能在18时至20时播出广告,每小时不超过8分钟,也就是说每天只能播出16分钟的广告。

电视二台的环境节目部主任沃克尔先生对我说:“这样可以保证电视台独立自由地工作,使观众相信你在电视报道中的公正性。因为,如果你的电视广告太多的话,观众就会对你的公正性多少产生些怀疑。”

独立性被许多公益组织和机构视为自己的生命线。设在柏林的“商品检验基金会”成立于1964年。它负责对所有在德国市场上能够买到的商品进行检验,并通过自己的杂志向消费者公布检验结果。该基金会目前每年对1000余种商品及服务项目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在《商品检验》和《投资分析》两本杂志上向消费者公布。用基金会国际部主任维兰特先生的话来说就是,他们的这两本杂志是可以“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的,因为如果杂志刊登某种产品质量有严重缺陷的话,将会直接导致其生产企业倒闭。

这两本杂志不刊登任何广告。“如果消费者、读者觉得厂家对我们具有影响的话,他们就不会购买我们的杂志了。”维兰特先生说。正是为了维护公正性,所以必须在经济上保持独立性。

(《青年参考》200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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