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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查处利用银行卡变相传销案

2001-12-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广州工商、公安部门查获一宗利用银行卡进行网络促销的变相传销案。现场查扣两家当事公司促销资格卡4000多个。

他们以年轻人为主要对象,采取打电话、发函来公司领取礼品等方式,向来人推荐传销业务,当客人相信后,就要求其到指定的银行开户领取银行借记卡,客人凭卡与公司签定《促销资格认证协议书》和交付288元、318元或368元不等的促销资格费。成为促销员后,即可以参加消费并享受消费红利。

其促销网络和获取红利的过程为金字塔式。即促销员用银行卡到指定的商场消费额累计满两千元者,就可凭公司发出的经商场盖章的促销小票在公司获取消费回报,回报分四个阶段。当后面排有十四人次时,可获50元。当后面排有30人次时,又可获50元。当在后面排有62人次时,可获100元。第四阶段当在后面排有126人次时,可获468元。

目前已发展促销员近百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绍泽竟然向中国知识产权局申报了“消费红利兑现办法”的实用新型专利。(《消费者导报》200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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