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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的退休制度

2001-12-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国古代官吏退休,称致仕,意思是把禄位(仕)送还(致)国君。这种情况现存文献最早的记载见于商朝。

周朝初年,随着奴隶制国家机构的不断发展和加强,官吏增多,分职任事,致仕逐渐成了官制中的一个内容。《礼记·曲礼上》记载:“大夫七十而致事(即致仕)。”因为《礼记》是儒家的重要经典,也是封建统治者制定各项政治制度的主要依据,因此,“大夫七十而致仕”这一条文,遂成为历代致仕的典据。

除考虑年龄因素外,古代官吏的退休也要考虑身体状况,身患疾病,即使不到退休年龄,也要退休。此外,还要考虑品级、职务等条件,唐以前大致一品至五品的高中级官吏可以退休。宋以后则很宽,如,清代规定“凡官年老告休者,则令致仕。”不过,对于那些做出过重大贡献的文臣武将,以及学术上有建树的文人则不为致仕所限。

古代官吏退休后,在政治和物质方面,一般都得到优厚待遇,主要有皇帝“特恩”和按例加衔进级两种,其中的“特恩”赏赐和给俸禄始终是退休官吏最基本的生活保证。(《今晚报》20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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