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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信者得不偿失

2002-01-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采访中,只要一提到市场信用环境问题,企业的经营者们几乎都要“骂娘”。浙江省温岭市松门镇的万通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云方告诉记者:“现在企业做生意几乎都要想办法压一压对方的货款,能晚还一天是一天,能少还一点是一点,这几乎成了生意场上的老规矩。”

福州市鼓楼区法院经济庭今年上半年审结的经济类案件为363件,可列为“不讲信用”类的就有219件。该庭统计的数字显示,近几年企业间相互拖欠、不讲信用而引起的诉讼呈明显上升趋势。不少企业还认为不讲信用可直接给企业带来“利润”。一些日子不好过的企业则将不守信用作为摆脱困境的一种手段。

企业骗银行,银行防企业,恶意逃废债已使得金融机构到了“谈虎色变”的地步。从2000年初到2001年3月底,人行广州分行辖区内的广东、海南、广西三省逃废债务的企业达到12830户,涉及金额851亿元,其中仅广东就有9025户,涉及金额553亿元。

在没有市场信用体系的情况下,银行为回避风险一是采取“能不贷就不贷”的办法,二是找“好客户”。在温州市的各大酒店,哪一天晚上都有银行的人在请客,一些商业银行行长诉苦说,行长的工作主要变成了吃吃喝喝拉关系。这种恶性竞争直接加大了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

为什么失信能在今天“大行其道”呢?关键是失信的成本太低了。我国的失信惩治制度,零零散散可见于一些法规和政策中,但还没有形成自己的一套体系。尽快建立起完善的个人和企业信用征信体系,才是失信惩治制度启动的基础。

(《民主与法制》2001年第24期吴亮 李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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