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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中给举报人作精神鉴定

2002-01-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99年以来,武汉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段昌海先后多次举报本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2001年1月20日,公司工会负责人对他说:“市总工会负责信访接待的曾某找你。”他来到市总工会后,曾某和几位“信访”人员接待了他,问了一些举报上访情况,他一一做了回答。8月2日,他在向湖北省审计厅继续举报有关问题时,意外发现了武汉市精神病医院3位医师给自己做的“精神医学鉴定书”,称他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并建议“监护治疗”,他才对市总工会的那次“信访接待”恍然大悟。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段昌海于2001年9月24日前往黄石市精神病医院做了精神病检测,被诊断为“无精神疾病”。12月6日他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其所在公司、武汉市总工会、武汉市精神病医院故意违法、暗中炮制并到处发送的段昌海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书,为其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赔偿精神损失。2002年1月9日,江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自1999年8月起,段昌海先后12次向武汉市审计局举报本单位长期私设“小金库”、倒卖出口配额、出口骗税、主要领导电话费超支等11个方面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武汉市审计局就举报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部分问题属实,其中,小金库金额2635107.69元,已支出2580138.71元,尚结余54968.98元。

 (《广州日报》2002.1.10熊金超俞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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