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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餐具我不用

2002-01-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7月17日,上海消费者张家伟在一超市花26.40元购买了一箱某品牌的红油辣肉风味的碗装方便面。当天,他的一个朋友来看他,见到桌上发泡塑料包装的方便面,说道:“你怎么还在吃这个东西,这个包装不好,高温下会产生有毒物质。”

朋友的话让张家伟着实吃了一惊,他决定查个明白。

在查询过程中,他注意到北京市消费者协会2001年发布的第1号消费警示,上面指出:“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在温度达到65摄氏度以上时,有害物质会渗入食品中,对人的肝脏、肾脏、生殖系统、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同时,张家伟又得知,国家经贸委早在1999年就已下发了第6号令,明确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列入淘汰产品目录,并限期在2000年年底前全部淘汰,而自己所买的这箱碗装方便面的生产日期却是2001年7月。2001年7月20日,张家伟一纸诉状将这家超市告上了法庭。最终,法庭判决张家伟可将尚未食用的方便面退还超市,超市退还其相应货款。

(《市场报》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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