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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过成克杰的检察官:方工

2002-01-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方工,不久前荣获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称号。

方工原本只有初中文化,但自进入检察院后,硬是一门一门地“啃下”了夜大法律专业的20多门课程。读本、读研,多年来,方工没有停止过对知识的探求。除了法律书籍,他还涉足文学、历史、科技等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广学博览的“杂家”。方工常说,人的知识丰富了,视野和思路会愈发开阔,这对办案非常有益。

2000年,方工率领精兵强将承办了成克杰的受贿一案。在提讯成克杰过程中,成克杰时常痛哭流涕,口口声声说自己对不起党和人民。有些办案人员觉得他认罪态度不错,以为公开庭审时出不了什么大事儿。

“如果成克杰真能替党和人民的利益考虑,他也不会几百万、几千万地收受贿赂。这些贪污腐败分子从来都是先想怎样保护自己。”方工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提醒大家,不要被成克杰的伪装所麻痹。

果不其然,在公开庭审时,成克杰在根本问题上推翻了以前所有的口供:对自己以往有罪的交代和供述,成克杰狡辩说:“是为了争取好的态度,是“拔高”;对同案犯李平的证言,成克杰称那是“胡说八道”。辩护人则以成克杰与李平没有形成结婚的事实为由,对李平证言的可信程度提出质疑。

由于事先早有准备,法庭上,方工与几个公诉人胸有成竹,义正词严地作了有力辩驳,成克杰的狡辩不攻自破。

方工常引用一位法学家的话警示自己:犯罪好比污染了水流,司法不公则好比污染了水源,因此,不公正的司法甚于十次犯罪。他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工作只能在办公室,出去“坐一坐”的免谈,任何人概莫能外。

一次,方工的一位在某机关担任要职的老同学打电话邀请方工:“咱们出去随便‘坐坐’吧,叙叙旧。”方工猜想他是有事相求,几番询问后,对方果然说是为了儿子的事。

方工诚恳地说:“法律有明文规定,不准私下会见当事人的家属。我可以在办公室里听取你的意见,希望你能理解我的难处。”没办法,老同学又几次到方工的办公室,试探地问他能否考虑从轻处理。方工最终因缺乏相应的事实和证据,没有采纳老同学的意见。

(《北京晨报》20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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