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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留学多数白遭罪

2002-01-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1年9月,不满18周岁的李迪通过某留学中介公司,办理了到英国伦敦EF语言学校学习的手续。在交付11900美元学费后,中介公司承诺除了3500美元的密集课程费外,其余8400美元均为李迪在伦敦的生活费,还保证吃住均在当地的中等生活水平以上。但到伦敦后的实际情况与中介的承诺却是大相径庭。

李迪说,到伦敦他才发现,他的房东根本不是什么中产阶级,而是当地一个靠社会救济的老妇人;而他的生活费每月只有263美元,提供的饭菜质量极差。早餐的牛奶要加入很多水;晚餐吃米饭只是拌一点当地超市最便宜的9便士豆子,合人民币不到1元钱,每顿只有一碗饭,挨饿成了家常便饭。为了吃饱,他不得不到一家中餐馆靠刷碗挣钱。洗一件衣服要交6英镑,是房东对他的要求,而且不允许他自己洗衣服。有几次他偷偷洗被发现后,房东把他的衣服扔到了花园里……想起国外那些不堪回首的日子,李迪仿佛仍在噩梦中。在国外只“留学”了11周、年仅18岁的李迪将送他出国的两家留学中介机构送上了法庭。

像李迪这样与中介机构发生纠纷的案件,近两年来层出不穷。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石先生介绍说,因为受不了国外生活而精神分裂的中学生,几乎每年都有。

1999年,教育部等部门明确表示不赞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出国留学,但仍有不少学生初中一毕业就踏上了异乡求学之路。目前北京市出国人员中学生达到10%左右,但是由于生活自立能力差、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很多学生出去不到两三个月便纷纷打道回府。

(《北京娱乐信报》20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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