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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因公喝酒患病竟算工伤

2002-01-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韩国,公司员工为了与上司、客户以及同事搞好关系,经常一日之中连续喝酒好几个小时,这已成为韩国企业文化的一部分,有些公司甚至鼓励员工这么做,以加强团队精神。但是这种习惯令员工的家庭生活紊乱,健康亦受到损害,管理层中这种情况尤为突出。

韩国劳工部日前表示,今年3月份将生效的一项修改法律将把因工作喝酒造成的疾病也列为工伤事故保险范围之内,受害者可以获得赔偿。

劳工部正在制定有关细节,其中因工作喝酒造成的哮喘、皮肤病、肝炎、抑郁症和死亡都被视为工伤事故。(《北京晚报》20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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