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子女抚养费该掏多少钱

2002-02-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家住天津和平区的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女方于去年11月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经开庭审理,当事人双方均同意离婚,但都要求抚养只有1岁的孩子。在法庭调解时,孩子的母亲提出,孩子的年龄小,希望男方能放弃抚养。男方则表示同意孩子由女方抚养,但每月只能给付孩子200元的抚养费。女方不同意,又提出了每月400元抚养费的要求。由此,案件没能达成协议。

法院经调查得知,男方是一名在职中学教师,月收入1200元左右。法院认为,男方依法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在总收入的20%到30%之间。由此判决,男方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300元。目前,这起判决已生效。

法官评案:给付子女抚养费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给付抚养费的数额一般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固定收入,法院将依法按照其月总收入20%到30%的比例判决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数额。(《今晚报》2002.1.28)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