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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大学生做蠢事残害狗熊法理难容

2002-02-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月23日,北京某名牌大学四年级学生刘海洋,到一家化工商店买了一瓶硫酸,兑进了鲜橙多饮料里,随后来到动物园泼伤了两只黑熊。其中一只种黑熊受伤严重,口腔和上颚被烧,舌面整个被灼伤,双眼失明。手术后仍然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刘海洋实施这一罪恶的行动已经不是一回了。据他交代,今年1月29日,他把从学校实验室带回的火碱掺到一瓶饮料里,泼向正与观众戏耍的马熊、棕熊。看到马熊被烧得满地打滚,嗷嗷乱叫,他滋生出极大的满足感。刘海洋共对5只熊施暴。

面对民警的讯问,刘说是从书中看到“熊的嗅觉敏感,分辨东西能力强”,所以竟然产生了“试验一下”的罪恶念头。

又据报道,黑熊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马熊和棕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按照《刑法》有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目前,刘海洋已被刑事拘留。据悉,刘在父母离异后一直和母亲相依为命,家庭生活条件并不宽裕,但他学习一直很努力,今年已经被保送研究生。(《北京日报》200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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