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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父亲打工的美国青年

2002-03-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我在美国有幸认识了在华盛顿大学读书的白逸。当时他正读服装专业,主攻企业管理与服装设计。

白逸的父亲是华盛顿丝绸服装公司总裁艾德华森,每逢学校过礼拜或放假,白逸都赶到他父亲开设的工厂去上班。他告诉我,他毕业后,要继承父业。

他在公司里跟普通工人一样,排队打卡上下班。艾德华森夫妇就凭这卡和车间给他评定的质量分和工件的数量等,给自己的儿子结算工资。有一次,白逸到公司迟到了两分钟,当月的奖金就被扣除了一半。

白逸就是用这些打工工资去偿还父母为他垫付的学费和支付自己的伙食费的。他告诉我:“在美国,孩子长到18岁,就应该自食其力了。这时再去依靠父母,依赖别人,向社会福利会伸手,是一件十分不光彩的事。”

一次,在其父亲的公司里,我问白逸:“毕业后,你如何继承父业呢?”他说:“我先把工厂的资产从父亲那里租赁下来,干几年后,赚了钱再买下来。我还打算在资产雄厚以后,把公司的分厂设到国外去。如欧洲、非洲和亚洲,特别想把工厂设到你们有着十几亿人口的中国去。”

我好奇地问艾德华森:“为什么是‘租赁’呢?”艾德华森严肃地告诉我:“我若将家产给了他,他没流汗,没动脑子,难以管好。别说把厂子设到国外去,就国内这点儿家当,说不定也会破产。让他逐步独立管理,挑挑担子,加加压力,他才知创业的艰难,说不定以后还会比我强哩!再说,美国的法律不允许随便转移和继承固定资产的。”白逸也极认真地对我说:“对我们这些没有经过艰苦的青年来说,什么都由别人恩赐,比什么都糟糕!”

(《光明日报》2002.3.1新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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