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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机关

2002-03-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六年前,书生意气的我初参加工作,常听到周围同事有这样的口头语:“在哪里混”、“混得不错”、“混混日子”。当时我颇感诧异,堂堂中央国家机关,岂能“混”?可没过多少日子,发现自己也“自觉”地走进了“混”的队伍。

据说“混得好”有四个特征:一是日子舒服,二是尽量少干活,三是什么好处全有份,四是人际关系好。

有那么一些人信奉一套“混”的法则,那便是“工作不干,错误不犯”。工作不干,当然可以少动脑筋、少费心思,舒舒服服过日子。错误不犯,那是因为工作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工作自己也不会犯错误。

据我所见,真正存心“混”的人并不多。之所以“混”,很大程度上与当前用人制度上的缺陷不无关系。“混”的根源在哪里?恐怕在于“干与不干一个样”。只要稍稍考察一下,便能看到,凡是在好坏不分、考核不严、赏罚不明的地方,“混”的法则就能起作用。

(《时代潮》 2002年第2期 邹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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