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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钧儒:怜贫济困名律师

2002-03-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48年,沈钧儒在香港

在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民主人士中,沈钧儒曾被周恩来称为“左派的旗帜”。他是近代法学界名流,一生又以清廉正直著称。

沈钧儒在20世纪初赴日的留学生中是少有的清朝进士出身的人,作过刑部官员和警察局长,但思想却并不守旧。1927年初,北伐军攻克杭州,沈钧儒因共产党人的支持而当选省府秘书长。“四一二”政变发生时,沈钧儒遭扣押。当时,蒋介石已批令枪决,幸亏总司令部秘书处长马文车是沈的旧日学生,将命令暂时压下,并速告蒋介石昔日的老师庄崧甫。庄马上赶到南京见蒋,说沈乃浙江名宿,“如加杀害,何以见故乡父老?”浙江省主席蔡元培等也为之说情,蒋介石便佯称不知抓捕一事,假惺惺地“慰问”一番后予以释放。

此后,沈钧儒看透国民党内的黑暗,再不肯到其官场任职,便赴沪担任法科大学教务长并兼律师。

1936年,沈钧儒在上海发起组织救国会。在“九一八”五周年当日,他不顾当局禁令,带头率几千人上街游行,遭军警用铁棍、刺刀凶殴,经周围保护得脱。随后,蒋介石托人警告说:“请衡山先生识相点,如果再胡闹下去,我要不客气了!”沈钧儒对此全然不理。结果他同邹韬奋等人一同被捕,成为轰动全国的“救国会七君子”事件。蒋介石迫于舆论压力同意放人,却要他们办“反省”手续。沈钧儒坚不“悔过”,结果直至卢沟桥炮声响起才获无条件出狱。

1936年鲁迅入殓时,沈钧儒作为公祭主持人,将自己写有“民族魂”三字的白缎子盖在鲁迅的遗体上,这一情景感动了无数青年。

沈钧儒按其名望本可有高收入,但他接案却有选择。对贫苦人或受难的革命者常免费辩护,还给予资助,人称“政治律师”。他在上海办案多年却私囊拮据,债主不断登门,有时连用水费也缴不出,只好将所作书画标定“润格”出售。

1946年,内战全面爆发后,沈钧儒等以第三方人士的身份奔走于国共之间调停未成,在周恩来返延安前还特去梅园新村依依送别。有人骂民盟是“共产党的尾巴”,他却回答说:“尾巴有何不好!”

1947年11月,民盟被国民党勒令解散后,沈钧儒化装藏在一辆车的后座里离开上海码头来到香港。翌年9月,年已73岁的沈钧儒进入东北解放区。

举行开国大典时,沈钧儒以新中国首任最高法院院长身份登上了天安门城楼。

(《北京青年报》2002.3.2徐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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