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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心理障碍

2002-03-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精神障碍占所有疾病总数的12%。目前患有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精神障碍的人占人群的10%—15%。1/4家庭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有心理障碍或行为障碍。在我国17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中,心理和行为问题的检出率为12.9%,在大学生中有焦虑、恐惧和抑郁的人数高达16%以上。有20%的围产期妇女出现各种不良的心理行为问题。我国综合性医院中25%—40%的患者伴有各种心理问题。

通常所讲的心理障碍是指没有能力按社会认为适宜的方式行为表现,它可以是生理性的(如脑损害),也可以是心理性的(如认知歪曲或动机缺乏),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专业工作人员主要从四方面来综合考虑:

1、目前的精神状态和行为是否与既往一致,如过去大大咧咧,近来则过分谨小慎微,或许有心理障碍。

2、心理是否正常是以大多数人的心理特征作为常规标准来衡量的,如果个体偏离此范围便可认为有异常。

3、虽然科学发展尚未能非常明确地揭示人的心理障碍发生病因及机理,但如有较肯定大脑病理改变的心理活动异常则归属于心理障碍,当然,绝大多数的心理障碍至今仍未发现有肯定的大脑病理改变。

4、个体的行为反应方式首先应该符合一定社会准则和道德规范,必须合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否则的话应该考虑到是否有心理障碍。如在游泳池或海边沙滩,或者在时装表演舞台上穿泳装是大众认可的,但如果一个人将泳装穿到办公室或热闹的集贸市场上,或许就违背了社会学标准。

(《文汇报》20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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