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集体企业生存之路何在

2002-03-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1年是集体企业艰难的一年。年初,国企北京市针棉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要罢免其下属集体企业北京外贸依达羊毛衫厂厂长范佩莉职务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几十名支持范佩莉的职工把“主管单位”的“宣旨钦差”拒之门外。去年集体企业的产权纠纷激增,已达1000多宗,上访告状愈演愈烈。

是生存还是毁灭?集体企业在痛苦、困惑和选择中挣扎。中国集体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唐宗火昆对此作了分析。

唐宗火昆说:集体企业侵权事件的发生,根源在于集体经济的产权主体不清,政府对集体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有千丝万缕的依附关系。集体企业负责人的人事任免权大多掌握在国有企业手里。因此,国有企业及某些地方政府利用人事任免权侵占集体企业产权成为侵权者惯用的手段。

集体企业的制度性风险是与生俱来的。几十年来,它们一直面临着“过渡”为国有的命运。而在市场竞争中,集体企业又处于受到两面夹击的地位:一方面,它得不到政府对国有企业解困那样的高度关怀;另一方面,它又缺乏股份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那样的灵活机制。同时,由于有关法律存在缺陷,集体企业产权被侵犯后往往诉讼无门。

集体企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改制。但现实中集体企业却又害怕改制。原因在于集体企业改制时要触动“主管部门”、“主办单位”或“挂靠单位”的利益,他们往往利用行政权力制造障碍,使改制寸步难行。甚至对已经被国家进行了产权登记,并颁发了《产权登记证》的集体企业也可以公然宣称要推倒重来,重新界定产权。

无论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率,还是从维护集体劳动者的财产权利着想,集体企业已经到了进行脱胎换骨的改制的时候了。

(《中国经济时报》2002.2.23)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