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装修扰民住户有权索赔

2002-03-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的吕先生怎么也没想到,搬进酒仙桥电子城小区后接踵而来的竟是“敲、凿、钻”装修交响曲。风起时,小区里沙尘弥漫,完全不像住人的地方。

日前,记者走进该小区大门,水泥、钢筋、木料等装修材料随处可见,敲、凿、钻声声入耳。楼下的装修工人热火朝天地扬沙、和泥。物业管理处的赵主任说,他们规定装修时间是“上午8点到12点、下午14点到18点”,但对超时装修的住户无可奈何,因为他们没有罚款的权力,整治起来很困难。

长城律师事务所沈律师说,装修影响到别人健康并造成一定后果的,住户有权对责任方提起诉讼。装修方将承担精神损失上的责任;物业方将承担管理上的责任。

(《京华时报》2002.3.11 王光辉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