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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庭暴徒”闭门思过

2002-03-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柏林,按照原来的法律,除了凶杀和严重的人身伤害,任何家庭暴力都被列入家庭不和睦的概念。警察只有权把因酗酒丧失理智,而对家庭成员施暴的丈夫或父亲监禁一夜。

由于施暴者受良心谴责痛苦一段时间后仍恶习不改,柏林市今年下半年将做一项试验:由警察把在家里施暴的男人带走,让他们自费住在宾馆或小店一周,闭门思过。这时,受虐的妻子或其他家庭成员可以寻求司法帮助。

(《参考消息》20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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