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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惹出代理官司

2002-03-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3月11日,浙江金华张冬女士诉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代理纠纷一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张冬女士说,她的弟弟张先因犯票据诈骗罪而被当地法院终审判处死刑。焦急万分的张女士联系上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卫易律师。2000年6月,卫律师对她说张先应属无罪,他有把握要求最高法院将案子发回重审。双方因此拟定了委托协议:“要求高法不同意判处张先死刑;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委托人向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15万元等。”

卫律师接受案件后,仅以原告委托人的名义写了一份给最高法院的刑事申诉书,而且在2001年1月中断了同张女士的联系。而张先的案件,高法于2001年4月下达了刑事判决认定:“对其判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张女士认为案子没有发回重判,就将律师事务所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5万元代理费。

该律师事务所顾主任说,最高法院已经裁定张先为死缓,比约定的将案子发回重审还好,说明卫律师的工作是有成效的,不存在欺骗。

(案中人名均系化名)

(《北京晚报》2002.3.13王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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